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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装备工程学院“巾帼文明岗”学习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17 11:01:28

为进一步提升“巾帼文明岗”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工作高效、奋发有为的巾帼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学习培训制度。

(一)加强组织实施。“巾帼文明岗”全体岗员应自觉参加海洋装备工程学院和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海洋装备工程学院组织的相关学习由学院班子负责安排学习内容,由办公室组织实施;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组织的相关学习由专业负责人安排学习内容并组织实施;巾帼文明岗主题教育活动由“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安排学习内容,由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丰富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生活技能及女性专题教育等,提倡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情操修养并举、内外兼修,提升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个人申请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岗员外出进修学习、挂职锻炼、参加社会服务与学术交流活动。原则上每位岗员每年度校外学习培训至少一次(包括线上形式)。

(三)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海洋装备工程学院组织的集中学习每两周一次(每周周三下午);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组织的学习或研讨活动至少每两周一次;同时,不定期开展巾帼文明岗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的资料由组织实施的部门负责准备或指定,要求岗员根据预先确定的主题进行学习,反馈学习进展,交流学习心得,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四)强化岗前培训。新入职岗员应接受学院青年教师进修学校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职前培训、教学技术培训、教学方法培训以及科研与实践能力培训等四个模块,应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学分并取得结业证书。同时,按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或海洋装备工程学院的要求,新入职岗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担任班主任或承担其他工作任务,以更好更快了解学院各项制度规定,熟悉教学要求、管理规范和相关办事流程。此外,为青年教师岗员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导师,发挥岗员间“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教师岗员的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五)严明考勤纪律。“巾帼文明岗”全体岗员应按规定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培训的,应向组织学习培训的负责人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者,按缺勤处理。考勤情况将纳入岗员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考核奖惩和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考勤人员应实事求是履行职责,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情况,不虚报和漏报考勤情况。全体岗员应积极配合考勤人员工作,不得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

(六)及时宣传总结。每次培训、交流等活动结束后,岗员需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学习动态,并与其他岗员分享交流培训的心得和主要成果。对每次集中学习讨论活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建立电子档案,将学习、宣传资料整理归档。对岗员年度学习、交流培训等情况和成果成效进行总结,切实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形成崇尚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岗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